
特装展位管理规定
所属分类:
1、特装展位是指参展商在展场光地上自行进行特殊设计搭建装修的展位。
2、特装展位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在布展前,须签订《特装展位施工安全责任书》,并缴纳施工管理费、用电费、特装押金等相关费用后,方可进场施工。
3、展场内只能进行特装展位预制件的现场组装,不得现场进行电焊、电锯、喷漆等工作。
4、特装展位施工时,展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破坏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展馆内、外地面、墙面等建筑不得打孔、钉钉、喷漆、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
5、特装展位搭建材料须使用阻燃防火材料,木质结构应在表面做防火处理,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禁止吸烟、明火作业。
6、特装展位电器安装人员须持证上岗,操作必须遵守专业规范,电线应使用双护套绝缘导线,接头处使用接线端子,电源开关配有漏电保护且电源开关的载流量和展位实际负荷相匹配。穿越通道的线路须使用橡套电缆并加铺绝缘盖板。对不符合用电安全规定的施工展位,不予供电。
7、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设现场负责人和专职电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服从展馆工作人员管理。
8、特装展位施工不准遮挡展场内的消防设施、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应保持展馆内通道畅通。严禁在展场内公共照明灯具、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球节网架上系挂物品。
9、撤展时,严禁野蛮拆卸,并将所有搭建材料在撤展时间全部撤出展馆,严禁将废弃物垃圾堆放在博览中心院内。
10、展场内布、撤展施工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